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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 GB22134-2008
3 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3.1
第一类组件 component type 1
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具有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功能的装置。
3.2
第二类组件 component type 2
国家标准或规范没有要求具有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功能的装置。
3.3
兼容性 compatibility
第一类组件与第一类组件连接工作的能力。
3.4
可连接性 connectability
第二类组件与第一类组件连接工作的能力。
上一节: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一节:
4 一般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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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1 范围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3 术语和定义
4 一般要求
4.1 总则
4.2 兼容性要求
4.3 抗电磁干扰要求
4.4 文件
5 要求和试验方法
6 评估方法
附录A (规范性附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功能
附录B (规范性附录)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分类
附录C (规范性附录)理论分析方法